全体教职员工:
经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备案通过,学校将自4月29日起安排学生分批有序返校。为做好学生返校有关准备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自4月13日起教职员工分批次返岗到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到校返岗批次安排
1.4月13日,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管理人员全员到岗。
2.4月20日,全校教职员工返岗到校。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可根据工作需要居家或到校做好线上教学、科学研究等工作。
二、作息时间安排
1.学生返校前作息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周六、周日及节假日正常休息。值班人员按学校和二级单位值班表进行值班。
三、返校条件
1.已在常州连续居住满14天,身体健康,持有“苏康码”“我的常州”健康码绿码;
2.返校前一个月未接触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
3.返校前一个月无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旅居经历,未密切接触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返乡人员;
4.返校前14天无国(境)外旅居史,未接触过国(境)外人员。
四、具体安排
(一)在常州的教职工(含在常的港澳台及外籍教职工)
1.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工,按学校返校时间要求返岗工作。
2.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将严控教职工到外省市出差,一律暂缓到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参加活动。教师因私、因公外出须事先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并尽可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做好旅途自我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返常后如实向学校报告行程史,提供更新后的“苏康码”“我的常州”健康码,经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确认后,可正常返校工作。对于出差地点属于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人员,返回居住地后必须实行连续14天的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符合返校条件后可正常返校工作。
(二)在境内的常州以外地区教职工(含在境内的港澳台及外籍教职工)
1.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工,尚未返常的应立即返回常州,符合返校条件后,正常返校工作。
2.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工,返常后按上级疾控部门的要求落实健康管理工作,符合返校条件后,正常返校工作。
(三)在境外的教职工
1.在境外的中国大陆教职工可暂缓返校。如确需返常,应第一时间将具体的航班信息等告知所在二级单位,并由二级单位报备校涉外防控协调组、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入境后须遵守出入境的统一规定,执行近期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有关通知要求,符合返校条件后,方可正常返校工作。
2.在境外的外籍教职工暂不返校,学校将根据上级部署另行通知返校时间。
五、其他事项
1.返程途中及上下班途中,请各位教职工做好个人防护,全程必须佩带口罩。上下班建议乘坐私家车、骑自行车或步行,尽量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自觉做好乘车记录备查。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请立即与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系,视病情及时就地就诊,并上报校防控医疗救护组。(电话:88510231、88510239)。
2.各二级单位继续精准做好每日信息摸排,掌握本单位教职工的健康动态和行踪情况,全覆盖、无遗漏,继续实施网格化“人盯人”管理体系。教职工应严格配合所在二级单位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得瞒报个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及工作地点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须承担法律责任。
3.教职工实行体温晨午检日报制度。上班离家前自行检测体温,体温正常、身体无不适者可进校工作;进入校园实施“一测二查三通过”(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校园卡),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排查。
4.对于应返常到岗教职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返常到岗的,应提前向所在二级单位请假,并由二级单位汇总至教师工作组。对于未履行报备请假手续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5.提倡教职工分餐制,教工餐厅仅在中午提供快餐,用餐教工提前预定,就餐时,各单位安排人员错时到餐厅统一领??;12:15下课的教工到餐厅自取,原则上带走用餐。
6.根据疫情变化,如上级或属地出台新的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学校依据最新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常州工学院
2020年4月8日